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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工作地域:浙江省   职位类别:教学人员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   招聘人数:50人
发布时间:2021-09-17

* 专业要求:

根据 《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45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或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学前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硕、博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符合下列条件:

1、正高职称;

2、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全国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2

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对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全国

教育培训专任教师1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

1、副高及以上职称;2、具有一线教育培训工作经验;3、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省特级教师;4、年龄50周岁以下。

全国

教育培训专任教师2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

1、副高及以上职称;2、具有一线教育培训工作经验;3、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名园长);4、年龄50周岁以下。

全国

注:1、职称、荣誉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应聘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试讲)择优录用。具体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或试讲)的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或试讲)前,学校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 职位描述:

根据 《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45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或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学前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硕、博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符合下列条件:

1、正高职称;

2、年龄50周岁及以下。

全国

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2

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对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全国

教育培训专任教师1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

1、副高及以上职称;2、具有一线教育培训工作经验;3、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省特级教师;4、年龄50周岁以下。

全国

教育培训专任教师2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

1、副高及以上职称;2、具有一线教育培训工作经验;3、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名园长);4、年龄50周岁以下。

全国

注:1、职称、荣誉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应聘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试讲)择优录用。具体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或试讲)的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或试讲)前,学校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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