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10000元
* 专业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 职位描述:
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亲自谋划布局,整合优质办学资源,于2021年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省属应用型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于“右玉精神”的发祥地、有着“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城市”美誉之称的朔州市。
学校坚持“立足朔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围绕朔州市委全力打造“四大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的战略目标,积极推动专业链与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大力培养适应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着力构筑科技和人才新高地。
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构建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积极探索建设“新工科优势突出和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道路,努力朝着建成山西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奋进。
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博士研究生,热诚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携手共创山西工学院美好明天!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gxy_rlzy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高校人才引进网,资料打包压缩发送。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山西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文件、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及聘任文件、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工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学校提供的薪酬待遇
1.安家补贴。服务期内提供一套140平米精装修人才公寓,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
2.工资待遇。2年免考核,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税前,前2年朔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的生活补助计入年收入)。第3年按照校内绩效标准执行。
3.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4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并配备必要的科研条件。
4.配偶工作安置。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办理入编调动手续;不符合入编条件的,可安排校内人事代理岗位。
(二)朔州市人才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支持山西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举措》(朔办发〔2021〕31号文件),对于全职引进,且与山西工学院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如下政策:
1.购房补助。在朔州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期给予购房补助,标准是教授30万元,副教授25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领取购房补助时退出人才公寓)。
2.生活补助。期限为5年,标准为教授10万元/年、副教授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6万元/年。
3.配套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自愿在朔州市接受教育的,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就读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择校入读。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校毕业生),给予5万元学费补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和优先医疗服务。
备注:
1.安家补贴只能申领1次,一次性给予补贴。
2.符合省财政厅、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博士,可申请省财政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的待遇。
3.对学术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相关待遇。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老师 闫老师
咨询电话:0349-5686118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
监督(举报)电话:0349-56861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来源:/zhaopin/sxgxy/65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