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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企业: 山东艺术学院
职位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
发布时间: 2019-05-11
招聘人数: 70人
工作地域: 山东省
职位类别: 教学人员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
工资待遇: 8000-10000
专业要求:
不限
职位描述: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5、应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或是登录http://rsc.sdca.edu.cn/info/1035/1859.htm查看。


企业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1000余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 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30余人。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先后与澳大利亚、美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的28所院校签定了友好交流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与合作。建校61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