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企业: | 北京高博中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职位名称: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 | ||||||||||||||||||
发布时间: | 2024-11-12 | ||||||||||||||||||
招聘人数: | 2人 | ||||||||||||||||||
工作地域: | 福建省 | ||||||||||||||||||
职位类别: | 教学人员 | ||||||||||||||||||
学历要求: | 本科在学 | ||||||||||||||||||
工资待遇: | 6000-8000 | ||||||||||||||||||
专业要求: | |||||||||||||||||||
不限 | |||||||||||||||||||
职位描述: | |||||||||||||||||||
2024年莆田学院面向具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方案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获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面向具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教师2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4.应聘资格要求,报考者需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截止。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请将应聘材料压缩包发送至莆田学院体育学院邮箱tyxy@ptu.edu.cn同时抄送邮箱gbhaojo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体育教师+姓名+高校人才引进网”,其他报名方式无效。申请材料包括: (1)《莆田学院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等获奖证书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但须先提交个人承诺书。 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在发送应聘材料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资格初审通过通知,可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核,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也不接受来访。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六、考察和体检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人事处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97229 E-mail:rsczp@ptu.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学院人事处和莆田学院体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6922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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