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企业: | 北京千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职位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5-03-07 |
招聘人数: | 70人 |
工作地域: | 上海市 |
职位类别: | 教学人员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在学 |
工资待遇: | 10000以上 |
专业要求: | |
无 | |
职位描述: |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委主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上海市一流高职院校。学校迄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
学校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现代物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大数据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45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4个,上海一流专业8个。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引领高层次人才、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优秀成熟师资、优秀应届毕业生等。 一、基本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专技岗(含其他专技岗)67人,管理岗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专技岗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管理岗及其他专技岗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在每一招录阶段限报一个岗位。用人部门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招录情况进行更新。 高层次人才(含正高师资)招聘由学校层面组织实施考核,全年随时报名收集简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抄送至gxszwhr@163.com,更多校园招聘信息请添加客服李老师微信:13718504267,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学院/部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高校师资网”,如“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市政生态专业群+姓名+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校师资网”。 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3)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抄送至gxszwhr@163.com,更多校园招聘信息请添加客服李老师微信:13718504267,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某某学院高层次人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职称+高校师资网”。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勿重复投递简历,如实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在本人承诺一栏签署姓名、日期,并提供《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报考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审查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考试和面试专任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试讲、面试; 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本次笔试的平均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5.学校审定二级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录预备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考察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高层次人才招聘)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021-57464112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图文信息楼303室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