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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新疆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量:15519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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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培养了解区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面向疆内外选调200名(见附件1)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内地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8年3月23日);

(二)政治坚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有志于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四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3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副部长(含)以上);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选调生,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即可;

(七)注重选拔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重视选拔懂双语的毕业生;

(八)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校期间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由高校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具体步骤:

(一)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院(系)党组织做好宣传动员,通知到全体毕业生。

(二)毕业生填写《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3),要求此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无效。每人限报名一个地州市,鼓励学生志愿服务南疆。

(三)各学院学生办核实有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把关,为推荐人员出具推荐意见(填写于推荐表中院(系)党组织意见处,意见应较详细,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同时,逐一对推荐人选出具推荐函(只写推荐内容,不签字盖章)。

请报考学生于323日前17:00将已填写学院意见的《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推荐函》(见附件3、6)纸质件、报考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电子版交至艺缘活动中心318室李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式样见附件5)。

(五)27日,学校通知公示合格学生,推荐考生于3月29 日前(预计323日开始)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六)推荐考生4月下旬统一参加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

四、其他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克服困难,予以支持配合。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5567

 

附件:1.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计划表

2.填表说明(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6. 2018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模板)

         

 

            天津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

                         2018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