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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浏览量:7348分享到:

一、红桥区民政局

为适应新时代住房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住房保障审核工作力量,2019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15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审核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住房保障审核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 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本市户籍(学校集体户口除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实物配租、限价商品房、经济租赁房补贴人员的家庭进行收入财产审核;负责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社会救助、资料审查、入户调查、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核对、开展有关政策培训和指导;负责住房保障审核人员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等级评定等相关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2019年1月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住房保障审核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址:www.cnthr.com)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公示。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由红桥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1月11日起

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2019年1月31日17:00。

报名、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服务费45元。


(三)其他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须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 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科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收入(财产)审核工作实务及时事政治(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至2月22日24:00。


笔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2019年3月5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名登记表2张、优先录用证明材料(其中中共党员需要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并加盖红章,具有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审核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的工作经验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就失业证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之一),考生还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8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面试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比例不能达到1:3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未及格者不予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24:00。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进行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七、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3月20日在报名网站查询报考人员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或不配合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待遇


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工作待遇依据《关于完善住房保障审核人员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8〕29号)文件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有体检、带薪年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等福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与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天津市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管理办法》(津民发〔2018〕27号)进行统一管理。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8651622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服务监督电话:2326711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公费生双选会

天津市各有关区面向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此次招聘的单位为天津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计50所学校,76个岗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可查询本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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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专项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届天津市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在公布的岗位范围内,根据岗位专项招聘条件,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合的岗位,与区教育部门联系咨询、报名,联系方式见附表2。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5日至31日,9:00-11:30, 14:00-17:00。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专项招聘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表3),将电子版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分别发送到填报志愿对应的专项招聘区教育部门邮箱,并在工作时间及时与区教育部门联系确认完成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填报两个区,其中一个须为生源所在区,每个区内可填报1-2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考核


(一)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打印的《天津市专项招聘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参加填报岗位所属区教育部门举行的招聘双选会,按照教育部门安排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区教育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部门确定,教育部门负责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同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公费师范生拟跨区任教,需经拟聘区教育部门与生源所在地区教育部门沟通,经生源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跨区任教。


四、公示及政策咨询


各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结果,拟聘结果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022-83215129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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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

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挂牌,受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缩写为TEDA,音译为泰达)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教育、卫生、文体、民政、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为满足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78位优秀教师,具体岗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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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设置教师岗178个。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音、体、美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具有海外留学经验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证书替代);

5.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不含保健医生岗),音体美学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省级音体美专业院校毕业生;

6.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全国统招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7.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报考,其所持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8. 第一学历为全国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9.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

10.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11.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所属党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的教师为劳动合同制教师。考生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滨海新区各公办中小学教师待遇有关规定执行,适时实施激励机制。


五、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数量、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19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具体见附件)。其中,报考区域统招学科的应聘人员,应服从调配。


招聘岗位查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2019年3月1日12: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考务公布网站公示内容为准),请报考人员网上自主查询。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9年3月1日12: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考务公布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2.方式:在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进行报名,招聘单位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后不可修改简历,但可自行调剂岗位1次,请应聘者慎重选择。

(2)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科45元,三科共收取135元),未及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费用缴纳日期截止2018年3月4日16:00。

(5)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未达到1:5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遇个别科目达不到开考人数或报名比例失调时,可视情况准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


(二)自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3月5日9:00-3月8日16:00。(如有变化,以考务公布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2.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务费用缴纳的的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2019年3月9日9:00-12:00。(如有变化,以考务公布网站公示内容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共设天津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如外埠考点报名人数过少,将统筹安排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所占分数:


专业考试(80%)、教育理论考试(20%)、心理测试。


4.参考人员范围:符合招考条件的所有人员。


5.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2)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4)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和橡皮、蓝黑色油笔或钢笔。


(四)笔试成绩查询


1.时间:2019年3月21日-3月29日。(如有变化,以考务公布网站公示时间为准)。


2.方式:登陆考务公布网站(以最终招标结果为准)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待通知),面试时间以公布考务网站公示的面试时间表为准。

2.地点: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开发区第一大街与黄海路交口)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相关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2)考生须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为提高审查效率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本人生活照1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同时打印)、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等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者须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并做出相应承诺。

(3)美术方向、书法方向考生还须分别提交素描作品(原件)、书法作品(原件)一幅。


(六)面试


1.时间:2019年3月30日-2019年3月31日。(如有变化,面试时间及具体学科面试时间以考务公示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开发区第一大街与黄海路交口)。


3.方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内容:所报学段人教版教材及其它相关内容。


5.参考人员范围: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相关事项:


(1)面试流程:点名→分面试组分学科抽取顺序号→领取考题→备考(10分钟)→面试(10-20分钟)→考后休息→面试全部结束→离开考点。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


1.时间:2019年4月12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考务公示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登录考务公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及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2.人员范围: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名单将在考务公示的网站公布。


3.方式: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出具考察材料,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十)公示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拟录用人员在考务公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区域统招学科招聘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聘规则和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相关招聘单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25295980、25295946、25295914、25295966、2520831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发区国际学校(022)25290136

开发区第一中学(022)66219721

开发区第二中学(022)66223399

开发区第一小学(022)66295955

开发区第二小学(022)66222681

泰达实验学校 (022)6662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