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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高校报到证手续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量:19015分享到:

天津工业大学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和档案须知

办理就业手续应携带的资料:

1.首次派遣: (1)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劳动合同(三者有其中一种即可)
             2)毕业证、学位证

2.改    派: (1)原报到证、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
             2)毕业证、学位证

3.补    证 1)毕业证、学位证

4.回 原 籍①首次派遣的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回原籍申请一式2份(就业中心填写即可)。②改派的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报到证、解约函、回原籍申请一式2份(就业中心填写即可)。
  (所带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5.自提档案:携带提档函、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①代别人办理手续的,另需出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当届毕业生在去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之前需携带相应资料到学校就业中心开具介绍信,往届毕业生则无需介绍信直接去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③附表为“天津市普通高校报到证手续办理说明”供同学们参考执行,确保去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之前将所有资料携带齐全。

附表:

天津市普通高校报到证手续办理说明

办理事项

适用范围

 

办理年限

备注说明

报到证
初派

天津市普通高校、从未办理过《报到证》、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毕业证;

2.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五年内

3项自毕业当年12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外地生源申请回原籍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需第2项。

报到证

二分

天津市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已将《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现申请二分至指定接收单位、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五年内

3项自毕业当年12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报到证二分正常在原证上进行修改,如需换新证请携带报到证上下两联。

报到证
改派

天津市普通高校、已将《报到证》开至指定的接收单位现申请更换接收单位、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新单位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原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改派证明;

4.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两年内

4项自毕业当年12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报到证改派正常在原证上进行修改,如需换新证请携带报到证上下两联;外地生源申请回原籍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需第2项;原单位解约证明为报到证原接收单位解约证明。

报到证
丢失补证

天津市普通高校、已开具《报到证》因丢失申请补办、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本人丢失补证申请(注明毕业证号)。

毕业后

五年内

丢失补证指已办理过报到证,因意外情况遗失,申请补办原报到证。

外地、五县

高职留津(落户编号)

天津市普通高校、外地(含本市原五县)生源、已开具《报到证》至天津市的工作单位现申请高职落户编号、毕业2年内的高职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毕业后

两年内

报到证应已开至天津市的工作单位

备注:1.以上材料未标注原件可以使用复印件,办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若其他人代办则提供两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非京、沪生源到京、沪地区就业落户,需出具当地人事主管部门进市批文。

      3.非津生源两年内可申请按毕业生方式留津就业。

      4.毕业生办理的各项手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