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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凤凰英才”政策3.0升级版资料汇编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补助
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补助对象:新全职引进来唐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补助标准:生活补贴,按照3000元/月标准,自来唐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唐山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并落户,一次性给与3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全职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补助对象:新全职引进来唐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
补助标准: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生活补贴,按照1500元/月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唐山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并落户,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与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入职其他单位: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给与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唐山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并落户,一次性给与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全职引进“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
补助对象:新全职引进来唐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
补助标准: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按照1000元/月生活补贴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唐山的,自来唐之日起发放36个月(三年)。
入职其他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落户唐山的,给与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
全职引进普通高校本科生
补助对象:引进来唐到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就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唐山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补助标准: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为1年。
高端领军人才奖补
全职引进和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
补助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
补助标准: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
全职引进和培养的“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人选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
补助对象:“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人选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
补助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
高技能人才奖补
奖补对象: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通过评选)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补助标准:对我市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我市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通过评选)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市场化引才育才奖补
奖励对象: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机构;为唐山市引进或培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包括经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猎头公司和经市相关部门认可的人才工作联络处、引才引智工作站等,不含政府机关直属的人才中介机构。
补助标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奖励:在唐山市域内建立的独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引才单位奖励: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签订5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给予5万元奖励;引进“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0名以上,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给予5万元奖励;对为我市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柔性引智补助
补助对象:新柔性引进B类以上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补助标准:对于新柔性引进的B类以上人才,与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经专家评估认定,按完成合同金额的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奖补。
科技创新平台奖补
科研平台建设
补助对象:经批准设立的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获得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资助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市级既有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绩效评估前10名的研发平台;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补助标准:对获批设立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建站奖励;每年组织对院士工作站的绩效考核,达到良好等次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最多可支持3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级别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经费。
对获得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资助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省级资助标准分别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每年对市级既有科技研发平台筛选前10名,每个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2年内不重复奖励。
对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每进站(基地)1名博士给予站(基地)10万元科研资助。
科技成果转化
补助对象: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唐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建设单位。
补助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拨付奖金的实际获得金额,给予其1:1的配套奖励;对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拨付奖金的实际获得金额,给予其1:0.5的配套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唐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给予其设备投资额30%、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人才贷”金融服务支持
申请对象:取得凤凰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是贷款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申请人企业应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申请贷款应用于缓解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科研项目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贷款实际使用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
补贴标准:每个企业享受“人才贷”信用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A类、B类人才,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额贴息;C类人才,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70%贴息;D类人才,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60%贴息;E类人才,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贴息。
凤凰英才公寓
享受对象:凤凰英才公寓,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赁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配租的住房。保障面积为:A类顶尖人才140-180平方米;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100-140平方米;C类省级领军人才80-100平方米左右(含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人员);D类市级领军人才60-80平方米左右(含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B类人员);E类高级人才(含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50平方米左右。
补贴标准:租赁人才公寓的,保障面积内的租金,由承租人按照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50%缴纳,其余50%即租金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担负70%,剩余30%部分由属地财政予以补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租金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按照经费保障形式担负。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由承租人按照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自行缴纳。
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构建服务事项“秒批”“零跑路”的全流程服务管理体系,实现人才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手机APP共包括18个功能模块,38个服务事项线上一键办理。主要功能包括:唐山人才码(将凤凰英才卡实现电子化),一键领补贴,一键办入学,医疗卫生“绿色通道”,配偶随迁,线上申请办理等。
凤凰英才服务卡
发放对象:
Ⅰ类卡:《唐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暂行)》所纳入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省“巨人计划”、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省科技创新英才“双百双千”工程、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青年技尖人才、省突出贡献技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获得者、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唐山工匠称号获得者、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等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管理期内的市“凤凰青年英才”称号获得者、市“凤凰友谊专家”称号获得者、乡村振兴优秀青年人才;在唐山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高校财经专业、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限毕业并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Ⅱ类卡:新引进的非“双一流”高校及非“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服务项目:
Ⅰ类卡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户籍管理、出入境停居留、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工商税务、金融、交通旅游、法律援助、公共文化等12项服务。
Ⅱ类卡享受:户籍管理、出入境停居留、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工商税务、金融、交通旅游、法律援助等8项服务。
唐山市人才政策和毕业生需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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