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以上
* 专业要求:
* 职位描述:
池州学院商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介绍
池州学院坐落在“千载诗人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池州市,是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77年,初为安徽劳动大学池州地区专科班,1980年定名为池州师范专科学校,1999年原池州工业学校并入,2002年原安徽省经贸学校并入,2007年升格为池州学院,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占地近2000亩,校舍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纸质图书140万余册,电子图书83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810种,数据库26个。专任教师76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700余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共5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二、学院介绍
商学院属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单位,成立于2002年,前身系安徽省经贸学校。商学院现有六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审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现有44个教学班级,在校生2200多人。学生结构呈多元化,文科与理科兼容。
商学院以培养“基础实、视野宽、能力强、有专长”的智商、情商和财商融合发展、符合生产经营和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在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专 业 | 人数 | 具体要求 |
1 | 教学科研岗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学大类、经济学大类、工学大类以及相关相近学科专业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
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人才层次及条件要求
1.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C类以上人才,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2.拔尖人才: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拔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②获得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二类二等(前3名)以上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
3.青年英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
Ⅰ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评聘公办本科高校副教授职称且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下同);或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一类期刊4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二类以上期刊2篇及以上);
②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
④或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或以第1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
Ⅱ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
②公开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一类期刊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二类以上期刊1篇及以上);
③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④获得二类一等、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
⑤ 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3名)。
Ⅲ类: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三类以上期刊)2篇及以上。
Ⅳ类:不满足Ⅰ、Ⅱ、Ⅲ类博士条件的双证齐全的博士。
4.人才团队:原则上由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以上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中学术论文均须为第一作者,以学校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其前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二)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层次 | 住房补贴(税后) | 科研启动经费 (理/文) (单位:万元) | 其他方面待遇 | |
领军人才 | 待遇面议 | 1.服务期5年,讲师及以下人员聘期5年内享受副高待遇,另加12000元/年博士津贴; | ||
拔尖人才 | 130 | 30/25 | ||
青 年 英 才 | Ⅰ类 | 100 | 20/15 | |
Ⅱ类 | 90 | 15/10 | ||
Ⅲ类 | 70 | 10/5 | ||
Ⅳ类 | 25 | 5/3 | ||
人才团队 | 对引进的3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除按照以上人才类别给予团队成员相应待遇外,另给予100-300万元的团队科研启动费,具体根据聘期目标设置任务情况“一事一议” |
(三)相关说明
1.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补贴,在档案到校后一次性发放7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发放10%。
2.博士配偶参照人事代理的方式安置工作。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项院长
联系方式:13905663203/0566-2748891
邮箱:627272657@qq.com同时抄送邮箱gbhaojob@163.com
人事处邮箱:RCZP@czu.edu.cn
来源:高校人才引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