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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工作地域:吉林省   职位类别:教学人员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   招聘人数:50人
发布时间:2024-04-12

* 专业要求:

* 职位描述:

一次性安家费35-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100%配套科研经费+博士津贴1.2-6万元/年+职称优先晋升+事业编制+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省人才分类安家补贴

吉林医药学院位于吉林省吉林市,1952年建校,前身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2004年,由第四军医大学剥离整体移交吉林省,成为省属公办高等学校,现为吉林省惟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吉林省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0532人。校本部教职工708人,专任教师517人,拥有新世纪百千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等省级及以上人才133人。学校现有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4人。

现开设23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临床医学、药学学科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现与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2015年,成为省属首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试点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85人。现有省级科研平台29个,其中省科技创新中心2个、“院士工作站”1个。

一、招聘计划(专业需求)

序号

学院

招聘专业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 

2

基础医学院

人体解剖学和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方向)、 免疫学、细胞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遗传学、兽医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3

临床医学院

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放射医学、光学工程、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4

药学院

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应用化学、物理化学

5

检验学院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技术及其相关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等医学背景相关专业

6

护理学院

护理学等医学背景相关专业

7

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公共卫生等专业

8

健康管理学院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社会保障、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特殊教育学、公共管理

9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数学、生物医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相关专业

10

吉林省抗体工程与协同创新中心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预防兽医学、物理化学、微生物学

11

外语教研部

英语、韩国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12

体育教研部

体育学

13

创新创业学院

基础医学(限医学门类)、教育学(一级学科)、药学

14

教务处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限医学门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专业

15

后勤保障部

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学

16

图书馆、档案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

1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二、引进方式

1.全职引进。根据博士报名情况,学校随时组织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柔性引进。根据引进对象情况,对年薪及聘期情况,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由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三.引进条件

1.领军人才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首席等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学者。学术研究处于国际前沿,能引领本学科突破性发展,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达到国家顶尖级人才相当学术水平。

2.紧缺专业博士

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相关专业,外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专业,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及相关专业(应聘人体解剖学教师),免疫学及相关专业(应聘免疫学教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应聘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教师),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及仪器设计类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药剂学专业,护理学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心理学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其他专业博士

所学专业为紧缺专业以外的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引进待遇

(一)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待遇明细(万元)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经费

基础安家费

博士后

高层次人才津贴(万元/年)

配偶安置

子女入学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合格

良好

优秀

领军人才

100-300

100-200

5

1.2

3.6

6

安排配偶工作

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基础教育阶段)

紧缺专业博士   

20

10

40-55

协调安排配偶工作,配偶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

其他专业博士

10

5

35-50

——

附注:

(1)以上类别博士引进安家费在基础安家费下限基础上,有下列情形的可相应增加额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属国外一流大学(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500以内)、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增加安家费5万元/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并列,所属单位应为学位颁发单位或原就职单位)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科院期刊数据库(含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的1区和2区论文(大区)增加安家费,1区学术论文3 篇及以上的,增加安家费 10万元,发表 2 篇的,增加安家费7万元,发表 1 篇的,增加安家费5万元;2区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的增加安家费 2万元(此四项按最高标准不重复计算)。论文类型应为Original Article。

(2)科研绩效:入职后获纵向资助的项目,学校给予100%配套科研经费;发表的科技学术论文等按照吉林医药学院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3)提供可居住教师公寓(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可提供一套3年期过渡性住房)。

(4)表中安家费及其他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二)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1.优化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机制。吉林省完善人才分类定级层次,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域拔尖人才(D类)和青年后备型人才(E类)五类。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认定,符合我省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A—E类的高精尖缺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300万、150万、70万、35万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相关补贴。

2.统筹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对D类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人才配偶,各地可根据其配偶意愿和原单位性质,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从优妥善安置工作。

3.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机制。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就读;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4.优化人才岗位管理机制。

人才类别

聘用机制

A类

对聘任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或无职称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B类

对聘任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3年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对聘任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可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或无职称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副高级职称。

C类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聘任在副高级岗位满3年的事业单位人才,或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满3年的企业人才,可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聘任在副高级岗位的事业单位人才,或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企业人才,符合正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定;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或无职称的人才,符合副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定。

D类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聘任副高级岗位满3年的事业单位人才,或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满3年的企业人才,符合正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定;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或无职称的人才,符合副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定。

E类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聘任在副高级岗位满4年的事业单位人才,或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满4年的企业人才,符合正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定;具有中级职称且聘任在中级岗位的事业单位人才,或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企业人才,可减少1年申报年限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定;具有初级职称或无职称的人才,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定。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随时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或来校投递简历(报名地址及邮箱附后)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0432-64560255、13844243110

潘老师0432-64560255、13894729696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

报名邮箱:jlyyxy_px @163.com(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高校师资网)

邮政编码:132013

投递简历并抄送至gxszwhr@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高校师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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